4 合同制:
4.1 适用范围:身价7.5M以上球员;
4.2 合同年限:由球员所在队伍选择,选择范围为1年、2年、3年;
4.3 工资体系: 4.3.1 球员初始工资为规则内工资,随后毎个赛季以初始工资为基数增长10%(即100%、110%、120%......150%),工资上限为初始工资的150%,不跟随任意版本更替进行工资重置; 4.3.2 如球员通过正常挂牌进行交易后,工资将重置回初始工资,随后继续根据赛季进行增长(即100%、110%、120%......150%),上限150%; 4.4 续约体系:
4.4.1球员即将进入合同年前的交易期,其他球队可对该球员进行工资匹配,匹配工资为球员合同到期后工资(组委会每个赛季给出具体匹配期) 4.4.2 原球队拥有优先匹配权,可在匹配期内以同样工资进行匹配并续约;
4.4.3 如原球队未在匹配期内对其他球队的工资匹配进行回应,则续约失败,该球员在本合同期内交易冻结,直至合同到期后,与匹配方进行签约。
4.4.4 培养费用 其他球队工资出价成功后,在签约前需支付原球队培养费,费用为球员即时身价*(10+即时工资系数提升值),其中20%归组委会所有,80%归原球队所有。 4.4.5 如球员被多家球队同时进行工资匹配,且原球队未在匹配期内进行回应,则进行暗盒竞价环节,暗盒竞价最低价为培养费,上不封顶,各队根据指定组委私聊提供报价,价格最小计量单位0.5M,价高者得到该球员,并以暗盒价成交,如最高价格继续持平,则由持平的球队继续进行暗盒竞价,直至出现最高价。 4.5 交易情况 4.5.1 未被匹配的球员将在合同年的最后半个赛季内冻结交易; 4.5.2 球员如已被其他球队成功匹配,则将被冻结交易。 |